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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村資料 **

高超道政府廉租屋村 政府廉租屋 - 來源 政府廉租屋 - 命名
政府廉租屋 - 來源
政府於一九五四年推出正式的徙置計劃,以安排受天災、市區重建或無家可歸影響的人士入住租金低廉的徙置大廈;同時政府亦成立了屋宇建設委員會,建設租金較昂但設施較佳的住屋予月入四百元或以上但無力承擔私人樓宇租金的家庭。另外當時已成立的房屋協會,亦由於得到政府在土地價格方面的補助而得以提供廉租住房予月入一千元以下之家庭。
有見及此,政府便為這些家庭製訂及推行建屋計劃,這便是於一九六二年推出的「政府廉租屋計劃」(Government Low Cost Housing Scheme)。政府廉租屋大廈由工務司署設計及建築,落成後移交屋宇建設委員會,由該會代香港政府負責政府廉租屋邨的租約及管理事宜。
政府廉租屋大廈沒有像徙置大廈般分為多種型號,一概統稱為政府廉租屋大廈,不過就外表及內部設施,仍可將之粗略地分為兩種。最初落成的政府廉租屋大廈,室內並沒有廁所,二至三戶須共用一個設於大廈走廊的廁格。到了一九六七年,有獨立廁所的政府廉租屋大廈在牛頭角落成。隨後落成的大廈,外貌亦有不同。在一九六二至七五年間,共有十六個政府廉租屋邨 (Government Low Cost Housing Estate) 落成,此外還有一個交由屋建會管理的白田政府新邨落成。
一九七三年四月一日,房屋委員會成立,接管了所有政府廉租屋邨並一概統稱為「公共屋邨」,所有前政府廉租屋邨亦與所有前屋建會屋邨被列為「甲類屋邨」。根據八十年代開始的擴展重建計劃及整體重建計劃,所有政府廉租屋邨最終會被拆卸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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